診所
一、科室設置
㈠至少設有診室、治療室、處置室、觀察室、消毒室.
㈡可選設化驗室、B超檢查室、心電圖檢查室、藥房.
㈢開展簡單局麻手術項目的還需設手術室、換藥室.
二、人員
㈠至少有1名取得執業醫師資格,經注冊後在醫療、預防、保健機構中執業滿5年,身體健康的執業醫師.
㈡至少有1名注冊護士;
㈢每醫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應專業的衛生技術人員.
三、房屋
建築麵積不少於80 平方米.每增設一個診療科目增加10平方米.
每室獨立且符合衛生學布局及流程.其中各室使用麵積:
1、診室、治療室、處置室均不少於10 平方米;2、觀察室不少於15平方米.
3、化驗室、B超檢查室、心電圖檢查室、換藥室均不少於10平方米;4、手術區域不少於40 平方米,其中手術室(間)不少於20平方米.
5、消毒室不少於4平方米.
四、設備
㈠基本設備
診察床、診察桌、方盤、紗布罐、診察凳、聽診器、藥品櫃、血壓計、吸引器、出診箱、紫外線消毒燈、體溫計、汙物桶、高壓滅菌設備、壓舌板、處置台、注射器.
㈡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.
五、製定各項規章製度、人員崗位責任製和技術操作規範.
六、注冊資金到位,數額由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.
關於門診部和診所的有關說明
一、門診部是為患者提供門診診斷和治療的醫療機構,不設住院病床(產床),可設10張以下觀察床.門診部不開展技術複雜、難度較大、風險較高的醫療服務,不開展全麻手術,經登記機關批準可以開展硬膜外麻醉手術.按診療活動範圍不同,門診部分為綜合門診部、專科門診部(普通專科門診部、口腔門診部、醫療美容門診部)、中醫門診部、中西醫結合門診部和民族醫門診部.
綜合門診部是指設有五個以上臨床一級診療科目的門診部.名稱核定為"地域名+識別名+門診部".
專科門診部是指隻設置一個臨床一級診療科目的門診部.名稱核定為"地域名+識別名+一級診療科目名+門診部".原則上不設置二級診療科目命名的專科門診部.確有必要的,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批.
二、診所是為患者提供門診診斷和治療的醫療機構,不設住院病床(產床),隻提供易於診斷的常見病和多發病的診療服務,隻開展簡單局麻手術.